(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张东 特约记者娄红云 通讯员莫茹慧)李永红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正义法律服务所主任。他积极引导全所工作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,主动参与村(居)法律顾问工作,为群众排忧解难,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。2020年4月,被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“全省优秀村(居)法律顾问”。
“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,不仅要有崇尚法治的理念,更要有实际行动,共同促进全社会形成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,因此,我加入到了村(居)法律顾问的队伍。”李永红说。李永红认为,采取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,让法律意识薄弱的人养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,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平安和谐。
李永红被顺河回族区司法局聘请为村(居)法律顾问后,每周都会到社区和法律顾问点值班,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,面对面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,提供暖心的法律服务,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,普及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。李永红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工作,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。
面对刑满释放人员、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,他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。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,他引导当事人依法、依程序表达诉求,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。他经常在辖区实地走访群众,了解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,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。此外,他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,担任顺河回族区新联合副会长,和同事们一起为弱势群体维权;他多次参加妇联组织的调解工作,提供法律援助,引导妇女同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李永红始终以勤奋好学的态度,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、埋头苦干,努力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做细,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。大家每次遇到难题或者麻烦事,都愿意寻求他的帮助。18年间,他累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近万人次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