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尿病人做包皮手术后伤口不容易愈合,所以手术前后一定保持血糖在正常范围内。
沈阳男子王某是一名糖尿病患者,他花费11558元在和平华大医院做完包皮环切术后,出现切口感染,转院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,住院15天,又花了6547元,共计支付医疗费18105元。
术后感染,医院称无过错
王某认为,自己手术后之所以会出现感染,是华大医院在他身体不符合手术条件情况下,对他进行了手术,且未告知手术风险,给他的身体、经济、精神都造成伤害。
王某要求华大医院赔偿医疗费、陪护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.9万余元。
沈阳和平华大医院称,王某出现感染症状后,来院拒绝了抗炎及处置,并且在病志上签字“后果自负”。华大医院认为,在此医疗行为中院方无过错,且王某没有产生损害后果,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。
王某表示,拒绝在华大医院接受抗炎治疗,是因为在该医院出现感染后已经对该医院缺乏信任。而且,在感染期间,他的手术部位出现严重肿胀、黑紫,并有浓血流出,这让他非常害怕,而且在住院治疗期间,他也耽误了15天的时间,这都是对他产生的损害。
法院:血糖水平超标不应进行手术
双方协商无果后,王某将华大医院诉至法院。
法院认为,根据相关临床规定“一般择期手术的糖尿病患者术前空腹血糖水平应控制在7.8mmol/L以下,餐后血糖控制在10mmol/L以下。”而王某术前检测血糖为12.8mmol/L,不符合手术规定,本不应该进行此手术,所以,在此事中,医院存在术前告知及违反手术禁忌症的过错,应对王某切口感染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。
最终,法院判令华大医院赔偿王某医疗费用18105元。
(二三里编辑 罗棋)